立法院於今(1/14)日召開了「氣象法」修正案公聽會,立委葉宜津提出修正氣象法第18條, 使民間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等經中央氣象局許可之氣象單位能適度預報災害性天氣。
「開放是種潮流」,台灣氣象應更開放
天氣風險公司總經理彭啟明表示,在討論氣象法修訂與否的同時,我們應該優先探討的是氣象法存在的意義。目前全世界有氣象法的國家不多,且正在逐步開放當中,如南韓總統朴槿惠上任後提出government 3.0,旨在開放政府資訊,使民間可以創新應用,而中國及日本氣象單位亦朝著開放資料之方向發展。「開放是種潮流」,彭博士表示,台灣氣象界應該要抱持更開放的態度,創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之三贏,而非用氣象法限制氣象產業發展。
民間預報災害性天氣,真的會造成恐慌嗎?
有學者憂心,民間預報災害性天氣是否會造成民眾恐慌?彭啟明博士指出,正因為災害性天氣是民眾最需要、也最重要的氣象資訊,民間氣象單位更會謹慎、仔細地進行預報服務,並且提升預報能力,提供最準確之氣象預報,否則市場機制自動會淘汰報不準、誇大的預報單位。
媒體才是最應教育的對象
天氣風險公司氣候風險總監賈新興則表示,媒體才是最應教育的對象,尤其氣象資訊是有變動性的,常常會因時間接近而修正預報結果。如2014年梅雨季,原本預報將有水氣從中南半島傳送至台灣,但幾天後發現水氣帶往南移動了,對台灣影響隨之減小。但此時媒體並未更新預報資訊,仍以聳動的字眼或資料畫面在電視上不斷放送,除了造成民眾恐慌外,也讓人誤以為氣象預報不準確。未來將如何教育媒體真實完整地呈現受訪者要表達的資訊、不斷章取義、不為爭取收視率使用聳動的文字,並且定期更新氣象資訊,是杜絕民眾恐慌最重要的一步。
新媒體時代來臨,應鼓勵開放取代限制
身為ptt大氣版版主,人稱「卡大」的氣象分析師吳聖宇表示,世界已經步入新媒體時代,氣象資訊的來源已經不再侷限於電視或廣播,ptt、facebook、論壇等都有許多業餘氣象愛好者熱烈討論天氣,氣象局應該要以更開放、公平的態度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