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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應該給尊重氣象專業的媒體多一點鼓勵,對於違反氣象法的氣象主播或媒體則要依法辦理。」 這是本公司彭啟明博士在13日氣象局所舉辦的播報颱風警報應注意之氣象法規說明及座談會中的建議。

中央氣象局昨(13)日邀請各約30位氣象主播及媒體進行「播報颱風警報應注意之氣象法規說明及座談會」。會議中除了述明氣象法第17及18條對於氣象預報及警報之限制之外,並表示若違法則依照第24條罰則進行處罰。

本公司彭啟明博士則於會議中提出了三點問題及建議。第一是針對違反氣象法中災害性天氣預報的處罰是否有被徹底執行提出疑問、第二是針對氣象預報核可證之功能性提出疑問、最後則是建議氣象局應該要多鼓勵,並重視擁有專業氣象團隊的媒體。

然而氣象局對是否開罰一事並未直接回應,只表示將依照口頭告誡、限期改善等步驟處理,並強調氣象法精神為溝通而非處罰。彭博士則認為沒有實際處罰案例,很難有限厄止氣象亂報的歪風。

彭啟明博士認為現在許多媒體都不尊重氣象專業,提供氣象主播的資源少得可憐,颱風期間幾乎都只有氣象主播一個人撐到颱風離開或結束。在缺乏團隊的運作或支援下,將會產生專業性及精準度不足的問題,也容易造成資訊錯誤,進而誤導民眾,甚至違反氣象法。

另外彭博士也強調預報與傳播分工的重要性。相較於國外,很少有國家像台灣由預報員擔任電視播報員一事,先進國家中的預報作業與傳播分工的相當清楚,而媒體的氣象播報工作也大多由專業團隊進行,氣象局應該多鼓勵尊重氣象專業,且具有預報團隊的媒體。

撰文:天氣風險公司總經理特助 賴忠瑋